▲ 10月7日,美国华盛顿,日驻美大使杉山晋辅和美国通商代表部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在白宫正式签署一份新的贸易协议。 视觉中国
据日本共同社10月9日消息,美国《纽约时报》8日报道称,围绕规定数字领域规则的日美数字贸易协定,特朗普政府写入了防止美国大型IT企业被卷入诉讼的条款。
日美两国政府7日在缔结贸易协定的同时,正式签署了数字贸易协定。该协定规定“在社交网站(SNS)等服务方面,决定与信息流通相关的损失责任时,不得采用把服务提供者视作信息发布主体进行处理的措施”。《纽约时报》称“这是保护运营脸书、推特、YouTube的平台企业免遭诉讼的条款”。
该条款沿袭了美国1996年出台的《通信规范法》的条文。据称,平台企业基于该法,即使用户上传了有问题的内容,也免遭诉讼,因此实现了快速发展。
围绕该法,美国国内有议员指出脸书等逃避与上传内容相关的损失责任,批评声也日益高涨。
除日美协定外,取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新协定《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中也写入了同样条款。美国还向欧盟等提出了上述方案。不过该报称欧盟正在加强对美国IT巨头的管制,“恐怕不会接受”。
作者:文汇报驻东京记者 刘洪亮
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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