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曾培
我先后参加过三种工作:教育、新闻、出版。从业时间最长的是出版,2005年6月退休后,仍在出版业发挥“余热”,参与一些活动,诸如审读书稿、出版研讨、职称评定、优秀图书评选、图书资助评审、出版社等级评估,等等,时间相加约四十年,如今我八十岁,是我走过的人生的一半。
做好任何工作,首要条件是要热爱工作,要“爱岗敬业”,对工作有激情。人们谈恋爱,找女朋友或男朋友,一旦激情燃烧了起来,就会全力地去追求,全身心地关怀对方的一颦一笑,就会无私地愿为对方贡献一切。许多科学家所以有伟大的发明,是与他们对科研工作拥有巨大的激情分不开的。牛顿、阿基米德对他们各自科研课题的兴趣已经进入痴迷状态,才能有那么敏感的联想,从日常生活现象中得到启示,发明了万有引力定律和阿基米德定理。有了这种激情,即使在看来是程式化的工农业生产中,也能催生出绚丽的风景。我做过记者,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采访过杨怀远、裔式娟等老劳模,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把热爱人民与热爱本职工作密切地融合在一起,以满腔的激情把平凡的劳动燃烧得特别明亮,也把他们的生命燃烧得特别明亮。
对工作的热爱,是建立在对工作意义的深刻认识上的。社会上的“三百六十行”,都值得去热爱。出版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发扬先进文化、促进生产力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功能。出版和新闻一样,有着传播文化的功能,同时,它更有着积累文化的职能。古今中外优秀文化的传递,都依赖出版这一载体。我们今天能方便地欣赏历史上的名著名作,是前代出版工作者与学者、作家一起为我们留下了这些宝贵文化遗产,我们在享前人的福。然而,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我们今天的出版人,在享前人福的同时,也应为后人造福,努力为我们的后代留下一些文化精品。为此,要求出版人具有强烈的文化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出版物通过市场卖出去才能发生效益,出版人要有商品意识,但出版人本质上是文化人,而不是商人,要注意出版的经济效益,更要钟情出版的文化价值。出版工作是文化人精神追求的一个很好的存在形式,是实现人生价值的一个很好形式,如果忽视这点,只把出版作为一种赚钱的工具,或只把出版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那么,出版人就会在精神上“矮化”,也就焕发不出对出版业的真正激情,也就不会努力去抓具有较高文化品格的精品。近年来图书市场上出版物不少,真正好的出版物却较少,能够流传下去的出版物更少,这一情况亟待改变,否则,出版人是有愧当代同胞和后代子孙的。
出版工作所以会使我们热爱,生发激情,还因为它极富创造性。出版物不是通过流水线成批生产的,而是一本一本出版的,每本书、每本刊物,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命。出版物的生命力,除了体现在质量上外,就是体现在特性上。越是富有个性的出版物,越具有生命力。出版忌亦步亦趋地踏着别人的脚印走路,这就为出版工作者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你有创造力,你在每本书每期刊物中都可以得到体现,这与模式生产完全不同。创造性,是人的一种本质要求。人在创造中,可以得到最大的精神愉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我们创办了《艺术世界》杂志,期望有助于提高读者的审美水平,这样的鉴赏性杂志,是过去所没有的。我们精心编选每一期,崭新的内容受到读者的欢迎,我们也从中享受到创造的喜悦。面对我们编就的每一期新刊物,就如同面对我们的新生婴儿一样开心。正是这种创造的喜悦,激发大家更加热爱出版工作,愿为出版事业的发展鞠躬尽瘁,奋斗不已,推动出版业不断前进。
有人觉得编辑是“为他人作嫁衣”,为作者“抬轿子”,不安于或不屑于出版工作。我多年作为“抬轿人”,“为他人作嫁衣”,自有不少甘苦,但我并无那种“苦恨年年压金线”的怨艾情绪,我觉得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行当,一种十分有意义的工作。对“坐花轿”的作者来说,编辑虽然处于一种配角的地位,但就自己的岗位来说,也都是可以创造辉煌的主角。何况,“抬轿人”和“坐轿人”的关系也并非绝对的,是会转换的。在这件事情上是“抬轿人”,在那件事情上也可能成为“坐轿人”。我的《半生出版岁月》,被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编辑出版,他们就为我作了“嫁衣”,我这个“抬轿人”,在这里也就变成了“坐轿人”。由“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观之,社会上的各行各业,我们每个人,都既是“抬轿人”,又是“坐轿人”,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也。我的出版岁月,是与书相伴的岁月,读书、编书、印书、卖书,也买书、写书、评书。诗云:“蹉跎莫遣韶光老,人生惟有读书好。”读书的人生,是美好的人生;为书而生的出版业,是美好的职业。尽管岁月不居“韶光老”,为文化浸润和充满创意的出版人生,则是没有“蹉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