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是某公司人事,其主要收入来源竟然是诈骗。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落户诈骗案,被害人达1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百万。近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张某某的诈骗经历始于2022年3月。当时,张某某骗朋友说,自己认识社保中心的领导,给钱就能帮忙落户上海。考虑到张某某的主要业务是帮同事办理社保公积金,于是朋友对他能帮忙落户一事深信不疑。
石女士的学历和社保积分都不够,不满足落户条件。2022年11月中旬,她也听说同事张某某的“神通本领”,于是主动找到他询问上海落户事宜。张某某向她开价9万元,并承诺2个半月就可以批下来。石女士和张某某认识十余年,很快转账了9万元。
12月,石女士想到自己父亲在老家河南社保缴费断过,这会影响父亲退休金的发放,于是她再次找到张某某找关系办理。两人谈好8万元用于续交父亲社保,3万元作为好处费,于是石女士又转了11万元给张某某。
2个多月下来,石女士的上海户口和父亲续交社保的事情迟迟没有推进,她开始催促事情办理进度。然而,张某某根本没有能力兑现自己的承诺,只能找借口不断拖延。
从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张某某共从16人处骗得100余万元。2023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派出所自首。他到案后承认,自己完全无法搞定户口等事项,骗来的钱一部分还网贷,一部分挥霍了。
审查后,检察官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作者:单颖文 王晓丹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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