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精上头,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一气之下愤然离开,意识到错误的丈夫不惜酒驾上路追妻,结果发生碰擦事故,被民警发现其酒驾犯罪事实。近日,金山警方查处一起醉驾,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30日20时30分许,金山公安分局松隐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戴先生报警,称其车辆在亭林镇松隐大街371号附近被一辆白色面包车撞击,导致后保险杠损坏,而肇事驾驶员当场驾车逃离。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通过事发地附近公共视频,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当晚21时30分许,车主郭某被警方传唤至派出所,当民警询问事情经过时,郭某坚称当晚是其妻子黄某开的车。然而,据报警人戴先生描述以及公共视频画面显示,肇事驾驶员正是郭某本人。在铁证面前,郭某终于承认了其酒后驾车的违法犯罪事实。
经审查,当天下午,郭某驾车带着妻子和哥哥一家到张堰镇的朋友家中做客,期间郭某喝了不少酒,返家时便由其妻子黄某驾车。在行驶至松隐大街371号附近时,郭某的哥哥提出要去买宵夜,黄某就将车停在路口,恰好此时停靠在路边的戴先生要倒车离开,遂下车与黄某商量挪动一下车辆,方便其离开,黄某欣然答应。此时,酒精上头的郭某则认为戴先生的车辆有足够空间倒车离开,并为此和妻子黄某发生了争执,黄某一气之下弃车离开。郭某没多久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立即驾车去追妻子黄某,在慌忙之中,郭某误将倒挡当成前进挡,与当时仍停在原处的戴先生的车辆发生了碰擦。由于郭某追妻心切,完全没有注意到事故的发生。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属醉酒驾车,现郭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金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警方提示:酒精上头易冲动,饮酒需适量,同时,也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因心存侥幸,而罔顾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
作者:何易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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