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着赶第二场聚会,男子酒后驾车造成追尾事故。面对民警的询问,竟“口出狂言”:“我一般喝了酒开车都没事”……近日,普陀警方就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查获了这样一起醉酒后危险驾驶机动车案件。目前,涉案驾驶员吴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6日21时许,普陀公安分局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报警,他的车在石泉路中宁路路口被他人车辆追尾了。接报后,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在了解事故情况时,发现肇事一方的司机吴某满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96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1mg /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随后,交警将涉嫌危险驾驶的丁某移交至石泉路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吴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原来,当晚吴某与几个好友相约,在石泉地区某饭店聚会,吃饭时喝了不少酒。饭后,又有朋友提出换个地方继续喝酒,自认为酒量不错,吴某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带着朋友赶赴第二个聚会点。岂料,刚上路不久,就因受酒精影响,追尾了前车。面对民警的现场询问,尚处在醉酒状态的吴某竟还自信坦言,自己喝酒开车没有问题。第二天,酒醒后的吴某,对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后悔不已。
2月17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零,普陀警方将持续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行动。警方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将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反应和判断力,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作者:张晓鸣 宋严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