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这片热土又有大动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日前获国务院批复,这是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
“从2019年7月启动,到2023年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历时3年多,无人区里走新路,来之不易、影响深远。”在昨天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如是说。
示范区总规共8章、65条,并包含23张图集、58个近期重点项目。规划重点明确了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城乡布局、历史人文与特色风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策略、管控底线和区域协同事项。
“生态绿色”“动能转换”成关键词
《规划》明确,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护目标为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47.6平方公里。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总体要求,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较现状建设用地减少15.7平方公里。
生态绿色是底色,创新经济是亮色,一体化制度创新是成色。由此可见,示范区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而是通过一体化发展的国家试验田,通过制度创新来定规则、立标准、开新路。比如,在发展动力上,强调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发展方式转型,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结构格局上,提出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空间发展,强化交通立体网络和复合枢纽支撑,提高交通网络的链接效率;在管理方式上,坚持跨界协同、一体化发展,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毗邻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等。
目前,示范区河湖水面率达到20.3%,面积在50公顷以上的湖泊有76个,其生态肌理是一块“世界级的料子”。如何通过规划来锚固生态基底、厚植生态优势、扩展生态容量?
根据《规划》,示范区将着力“优蓝扩绿”。到2035年,示范区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66%,河湖水面率由20.3%提升至20.61%,森林覆盖率由8.6%提升至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平方米提升至15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孕育出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绿色交通出行比重至80%。同时,以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为空间载体,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内涵提升,促进创新空间和生态空间融合,强化“好风景”“新生态”对“新经济”的促进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明确,对于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将严格遵循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的原则,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不高于164.7平方公里,把先行启动区建设成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地、跨界融合创新引领的核心区、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的集成引领区。 同时,要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管控,划定文化保护控制线,确保安全底线,强化各类风险的空间应对。
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
强化创新功能,构筑“研—学—产”共进的空间载体。《规划》提出,示范区推进国际性、开放型的研学机构落地,加快将示范区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还要建设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核引领、三城支撑、多点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建设高能级的产业基地,吸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产业布局。到2035年,示范区制造业与研发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为22%左右,产业基地内制造业用地占比不低于70%。经过多年建设,即将建成投运的华为青浦研发中心,已开工建设的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科创新城、祥符荡创新中心,这些都对示范区产业链和创新链共进形成有效支撑。
示范区还将强化优质共享,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高品质发展。促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共建共享,到2035年,争取布局6处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布局3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同时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高水平打造国际运动平台。
重点抓好“1+3”集中示范
示范项目建设是重要抓手,按照集中示范和分类示范两大类谋划近期示范项目。
重点抓好“1+3”集中示范,两省一市共建一处水乡客厅,合力打造“江南庭院、水乡客厅”,集中实践和示范城水共生、活力共襄、区域共享的发展理念,同时,建立生态环保、互联互通、产业创新、人居品质四个类型的“项目库”,形成分类示范。
在土地一体化管理上,建立建设用地流量计划、机动指标等“一个指标库”。对于先行启动区内跨省域的铁路、轨道交通、省级以上道路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示范区内统筹支持予以保障。示范区还将实现“一个平台管规划”。示范区智慧大脑的建设目前也能对规划全链条从编制、审批到后续的跟踪,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作者:史博臻
编辑:范家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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