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为了赚取佣金,帮助转发烟花爆竹团购链接。自认为没有“经手”不涉及违法犯罪,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1月3日,松江公安分局九里亭派出所接到线索:有团长利用某团购平台售卖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林某,并于次日成功将其抓获。
经审讯,林某对其在网上售卖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林某作为某团购平台的团长长期以来通过转发团购信息赚取佣金,临近年关,便动起了售卖烟花爆竹的歪脑筋。其在一微信群中联系到了一名某团购平台的客服人员,对方称只要其将烟花爆竹的团购链接分享到自己的账号上,每有客户通过其分享的链接下单,就能赚取佣金。但林某辩称自己没有经手烟花爆竹,只是将团购链接进行分享,不涉及违法犯罪。后在民警的法律告知下,其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经梳理,自2022年12月起,林某通过售卖烟花爆竹非法获利1200余元。
这并非个例,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松江区小昆山镇,一名团长罗某从外地朋友处购入烟花爆竹,抬价在微信群内拼单转卖,非法获利1000余元。
连日来,松江警方查处了多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案件。截止1月6日,松江公安分局共打击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7起,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被行政拘留。共收缴烟花爆竹150余箱,涉案总金额10万余元。其中,广富林派出所抓获通过微信群、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熊某,其先后向156名客户销售烟花爆竹,从中非法获利1万3千余元。永丰派出所抓获外省市购买30余箱烟花爆竹,还未来得及销售的违法人员俞某及参与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廖某、张某。
目前,违法人员林某、罗某、俞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违法人员廖某、张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均被松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熊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藏蓝守护“天空蓝”,“静”享和谐平安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城市空气污染,共建绿水蓝天的生活环境。松江警方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荣乐东路派出所民警通过在社区门口、公寓进口处等公共场所张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海报,让更多居民知道相关管理细则,号召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发现举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警方提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同时,春节将近,广大市民应至指定的烟花爆竹售卖点进行购买,为了自身安全,切勿购买非法渠道的烟花爆竹。
作者:周辰
通讯员:张嘉煜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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