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过程中的转账交易截图究竟靠不靠谱?有不法分子利用商家不会仔细核对交易明细的心理,伪造虚假的转账记录截图行骗。马某通过某款App模拟支付宝的转账记录,多次要求多家网店退款,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先后骗取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近日,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马某依法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21年9月25日,A贸易公司业务员收到了一则退货请求,一顾客表示因为尺码不合适等原因想要退换另一款价格便宜2万多元的商品,同时发送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当时负责接洽该客户的业务员白女士并没有多想,只将这笔订单当作普通的退款换货订单,于是直接报给了公司总部处理。A公司在收到请求后就开始了内部程序,并且在10月5日通过支付宝向这个客户提供的二维码转账了2万余元。
但在处理完退款请求的两天后,A公司财务在比对资金流水时发现,初次交易时因为业务员工作太忙,只是简单确认了交易截图,并没有与公司仔细核对该笔款项是否到账就直接安排了发货,实则这笔所谓的2万余元退款并没有客户的汇款记录。A公司立刻拦截了发出的货物,并尝试通过微信和电话等方式与该客户进行联系,在数次得不到对方回应之后,只得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于10月15日对该案件立案侦查,并在同月27日将该客户马某抓获归案。
经查,马某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间以这种方式骗财骗物得手多次,其中B网店的老板万先生就被马某以“空手套白狼”方式骗取价值共计人民币4000余元的化妆品。被告人先后数次在万先生的网店下单购买商品,都是通过支付宝转账截图的方式来进行交易,直至接到警方电话,万先生才发现原来所谓的转账记录都是假的。
马某在落网后交代,“最早是在2020年上半年下载了某App,发现了这个App有可以模拟支付宝转账的功能”。刚开始时,马某利用该功能骗取一些网店的商品,尝到甜头之后,她开始通过退款的方式直接骗取卖家的退货款。据了解,马某在交易过程中先向商家表示“不太方便直接拍,可不可以用支付宝直接支付”,在征得商家同意后,利用App伪造转账记录,假意转款后再以各种理由申请退货退款。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已达到人民币7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诈骗罪。
作者:单颖文 姚安珂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