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放飞自我,上演“飞驰人生”,不仅把道路当成赛道,一路从浦东疾驰到长宁,还在加油站里边加油边要求“换胎”,俨然把加油站当成了赛道维修区。近日,长宁警方查获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穆某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4日21时53分许,穆某某驾驶机动车驶入位于长宁区虹井路的一处加油站为车辆加油。在加油过程中,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现车辆右后轮已经完全塌陷,出于安全考虑,便将这一情况告知了穆某某。不料穆某某非但没有表示感谢,反而要求工作人员为其换胎,否则就拒付加油费用。眼见穆某某情绪愈发激动,加油站工作人员只得报警求助。长宁公安分局程家桥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在与穆某某交谈过程中,民警发现穆某某满身酒气,拒不配合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随即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醒酒后,穆某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据穆某某交代,其于12月4日当晚在位于浦东新区的暂住地与好友一同吃饭,期间两人都喝了不少酒,正当两人喝得尽兴时,好友因家中有事要提前离开。考虑到时间已晚交通不便,穆某某便主动提出由自己开车送朋友回家。当车辆途经长宁区时,穆某某因车辆油量不足就近寻找加油站加油,在酒精的作用下,便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当被问及车辆右后轮是如何损坏的时候,穆某某称已经没有任何印象,只记得在车辆启动时轮胎依旧是完好的。
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洪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81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对于自己醉酒后的荒唐行为,穆某某表示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时刻紧绷安全弦,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追悔莫及。
作者:周辰
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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