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一村民惦记果园里能结出好果子的桃树,带上工具不偷桃子偷桃树,想着载到自家地里,来年在自家树上摘桃子吃,结果桃树没偷成,自己却被抓住了。
9月25日下午,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新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偷挖他承包的果园里的桃树,人已被揪住,请民警到场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承包果园的张先生和偷桃树的嫌疑人杨某都在,边上是一个挖深的树坑、一颗倒地的桃树,还丢着一把羊角锄头。在民警批评教育下,杨某承认了盗窃果园桃树的违法事实。
据交代,今年桃子成熟时,住在果园附近的杨某非常羡慕,便想弄几棵桃树回家种。9月25日,杨某携带一把羊角锄头,骑着三轮车来到他人的果园,选中一棵桃树后,见四下无人便开始下手,半个小时左右根现树倒,正当杨某要将挖好的桃树挪到三轮车上时,被果园主人抓个正着。
经向张先生核实,杨某偷挖的这棵桃树价值约人民币30元。因情节轻微,并取得果园张先生的原谅,崇明警方对杨某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警方提示:果树等经济类作物多数露天生长, 盗窃果树案值虽小,但关乎果农切身利益,那些有偷盗露天作物想法的人,请别乱伸手,以免触犯法律。
作者:何易
编辑:苏展
责任编辑:陆益峰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