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上海崇明公安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过程中,零容忍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交通安全环境。
9月3日晚间,崇明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在堡镇北路光明大桥北侧设卡开展涉酒专项整治。23时许,一辆灰色小型汽车由南至北驶入卡点,民警杨雪峰、季中桃示意停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得驾驶员徐某酒精含量23mg/100ml,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徐某对其涉酒驾驶无疑义,他坦言,当晚5点左右在家喝了点啤酒,因为夜间有事还要出门,徐某定了闹钟先是睡了一觉,睡足5个小时后被闹钟叫醒,本以为这个时候血液里没有酒精含量了,便很自信的开车出了门,没想到遇到警察检查,还是被测出酒驾,徐某当即表示后悔。
目前,徐某涉嫌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被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驾驶证记12分。
警方提示: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解时间为10-20个小时。如果喝了酒,第二天开车的话,也可能是酒驾,因为酒精在人体内没有完全消解。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喝完酒后,尽量隔一天再开车,在开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作者:何易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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