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联合公安金山分局举办“合规经营 共护未来”住宿经营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培训活动,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保护墙”。
活动现场,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施翀结合真实案例,向270名住宿经营者详细讲解了强制报告的主体职责和义务、应报告的情形、未履行强制报告的后果等法律知识。比如,当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的时候,或是成年人带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以及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时候,再或者是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强迫情形的时候等等,住宿经营者都需要强制报告。
宣讲后,270名住宿经营者向金山区检察院、公安金山分局签署《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起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的主体责任,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保护墙”。同时,承诺将会上发放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张贴在宾馆的醒目位置。
“检察机关的提醒很及时、很必要。”一名酒店管理者表示,以前对强制报告制度并不了解,更不知道自己原来是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主体。通过此次培训,他了解了同行因没有履行相关责任义务而受到处罚的案例,更明白以后要如何规范经营行为。
作者:单颖文 徐杰瑛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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