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普陀区的一些医院里,医生的桌上多了一份“强制报告工作提示卡”。而24名来自辖区内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医疗机构的医生,还拿到一份“沉甸甸”的聘书,从此有了新身份——受聘成为全市首批医生“强制报告联络员”,成为“前哨岗”。
就在去年,一名死因可疑的3岁幼童,正是由于医生的“强制报告”,让异常养育其的母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有关单位也因为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收到了普陀区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并召开公开宣告会。该案还入选了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
何为“强制报告制度”?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强制报告制度施行以来,普陀区检察院共受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3件,严格落实“每案必查”制度,查明负有报告义务的个人及单位是否履行报告义务,发现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6件,其中未履行强制报告职责的案件3件,对发现的情况及时梳理,定期通报,对不报告的进行及时追责,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各责任主体的报告意识。
普陀区检察院还在办案中主动跨前,依托制度建立起滚动排查和线索发现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强制报告制度的预防作用,让孩子身边的危险立刻“浮出水面”。如:协助街镇未保站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强制报告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家庭”、困境儿童建立档案,并进行跟踪处置;又如与儿童医院建立强制报告绿色通道,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指导证据的收集与完善,使该院强制报告的2起案件顺利获判。同时,召开专题推进会,与区妇联、区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签发《普陀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九部门共同“护苗”,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照亮更多“隐秘的角落”。
作者:单颖文 费璇
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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