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了解到,上海高新技术类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启动以来,截至2022年6月末的签约额度已大幅增加近50%,在有力支持上海高新技术类企业更好地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同时,加快了其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步伐。
结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的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是高新技术类企业可以实质享受到的又一项优惠政策措施。今年5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决定在增加“专精特新”企业为试点对象的同时,政策惠及面扩大至上海全域,并将自主借用外债等值额度从500万美元提升为1000万美元,再度专门针对高新技术类企业释放了更加便利化的跨境融资政策红利。
响应高新技术类企业提出的跨境融资市场需求,更好地鼓励和支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的新创意、新发明、新模式,引导科研机构、中小型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释放企业创新需求并提高创新效率,已经成为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进一步做深做透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工作的动力和导向。
上海科创中心正处于关键的跃升期,每万户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户数居全国第一,规划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将突破2.6万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5万家。为了精准响应市场的需求,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也要持续优化。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方面表示,将主动探索跨境融资便利化的高新技术园区模式、个案模式和连动模式。
高新技术园区是加快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不可缺少的发动机。下一步,上海有望探索比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模式,以高新技术园区为跨境资金归集和分解使用中心单元,为园区核心成员企业提供合理测算额度下的跨境投融便利化政策措施,不仅能够以高新技术园区为主体在国际市场上融到更为优惠条件的跨境资金,也可以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与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中,以跨境资金流动为纽带集聚上下游高新技术类企业,为专业化程度更为突出、品牌化效应更为凸显、国际化水平趋势更为强化的高新技术企业搭建开放式技术升级对接渠道,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与此同时,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跨境融资的时点、规模及渠道模式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便利化政策措施需要聚焦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数字信息、新材料等特色各异的高新技术专业领域精准对接。在要求外债资金使用原则上必须在经营范围内真实、自用的同时,确需超过便利化额度上限,但发展前景好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行业或领域的企业申请试点的,可以探索以逐笔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在外债合同中明确实际融资需求,且经外汇局分局个案集体审议作出决定的工作模式,提高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此外,高新技术类企业债务融资必然伴随着本金和利息的资金偿还行为,银行机构提供外债便利化额度服务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在对客户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全生命周期不同发展阶段的综合性资金需求,会同相关金融机构搭建与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连动的股债、贷债等投融资业务产品体系,这也是有效防范试点企业跨境融资风险的必要举措。
为了更好地推动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等跨区域产业链创新链共同发展,可以考虑允许临港新片区试点企业借用的便利化外债资金,在长三角区域内非关联高新技术类企业协同创新时发生借贷往来,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长三角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更好地服务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和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作者:唐玮婕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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