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今年首批推出的管理措施——《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将于明天起正式施行。这两部管理措施是浦东新区聚焦企业高度关注领域,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立法导向,在积极运用管理措施赋能引领区建设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引领区意见赋予浦东两大全新的法治保障利器:一是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二是支持浦东对暂无法律法规或明确规定的领域,先行制定管理措施。管理措施更强调“探索”,浦东在先行先试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可以适时上升为“法规规章”等形式。
浦东新区人大法制委常务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开银表示,此次推出的《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是地方人大出台的首部支持检察机关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法律性文件。而《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则是地方人大出台的首部以专门立法的形式促进商事调解创新发展的法律性文件。
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新机制
“今年4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但这项改革之前在立法领域仍属空白。”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严忠华介绍,浦东此次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新机制,《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体现了三方面的创新。
首先是创新“司法救济+规则治理”, 构建了企业合规治理新生态。为将“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加强改革的针对性,扩大示范引领效应,浦东新区在《若干规定》中作出探索。比如,重点选取具有自贸区特质的涉企犯罪案件,将涉及金融、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及网络数据、安全生产等领域及其他具有自贸特质的涉企犯罪案件纳入改革试点范围。
创新“政府引导+行业自治”,打造企业合规治理新模式。为建立区域企业合规行业治理总体格局,浦东新区在统筹社会力量、强化资源调配等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例如对建立巡回检查等制度、专业人员名录库的遴选方式和组建程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在企业合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推动行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创新“三级联动+异地协作”,探索企业合规跨省协同新机制。为解决涉案生产经营地与犯罪地相分离对社会调查、异地监督考察、刑行衔接等工作带来的实践难题,《若干规定》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地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明确可以委托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地的相关单位启动第三方机制。
对接国际,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商事调解
《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共有四大创新亮点。在开放上,提出支持境外知名调解机构在符合境内监管要求条件下,提供国际商事调解服务,在本区设立业务机构。其次,接轨国际,支持调解员个人参与国际商事调解,鼓励律师、仲裁员等专业人士在国际商事调解活动中充分发挥个人作用。
为更好实现纠纷的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减少对司法资源的占用,《若干规定》支持各类调解组织建立健全预授权调解、单边承诺调解等快速调处机制。同时,畅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渠道,这也为探索国际商事调解创造了条件。
浦东新区司法局局长黄爱武表示,浦东先行出台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在商事调解制度建设层面具有示范先导意义,将为“加强商事争端等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贡献更多地方智慧。
在业内专家看来,浦东此次在商事调解上的法治探索,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自中央授权以来,浦东新区围绕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这一根本目标,充分运用立法授权,积极推动形成了“一套衔接有效的运行机制、一批创新突破的法治成果”,包括市、区两级人大和政府的3个决定和相关的工作规程,以及目前已经出台的9部浦东新区法规和3部管理措施。
作者:唐玮婕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