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在长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野生中华绒螯蟹苗种案件。
5月18日,崇明警方接群众举报称,长江口一水闸处附近有人非法捕捞野生中华绒螯蟹苗种。接警后,经侦支队立即联合区农委渔政执法大队,并会同向化派出所赶往举报地点。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有人或执网兜或拉丝网正在水闸外与长江结合处非法捕捞蟹苗种,还有人正在过秤收购,岸边摆放着大量盛满蟹苗的苗箱。警方遂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当场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罗某、龚某、汪某等共19人。
渔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核实,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的蟹苗系野生中华绒螯蟹苗种,属于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长江口水生动物苗种。经现场称重,非法捕捞上来的中华绒螯蟹苗种共计146千克,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将蟹苗全部就地放流长江。现场还收缴各类网兜、渔网28件、蟹苗箱67只,电子秤2台。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龚某等18人系水闸附近村民,他们获悉水产养殖户汪某等人有收购野生蟹苗需求,便来到水闸外围用自制禁用网具非法捕捞中华绒鳌蟹苗种,捕到后以20元一斤的价格出售给汪某等人。
到案后,罗某、龚某、汪某等19人对非法捕捞中华绒鳌蟹苗的行为均供认不讳。目前,上述19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崇明警方持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主动作为,深入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保护长江口水域生态环境。
警方提醒:崇明岛地处长江入海口,是中华绒螯蟹最大的产卵场,作为一种洄游生物,每年5月,在河海交界处产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明确规定,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中华绒螯蟹蟹苗五十公斤以上或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切莫图一时之利以身试法,若发现类似非法捕捞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作者:何易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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