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北京将积极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深入探索知识产权转化支撑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标准。实施细则重点支持八类专利转化项目,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最高可按交易金额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可达100万元。
按照实施细则,北京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八类项目。其中,对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促进项目,可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此类项目将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的长效机制。如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筛选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主动披露可转化运用专利清单;挖掘潜在许可实施对象,鼓励采用“先使用后缴费”“专利开放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微企业转化等。
对重点产业专利运营促进项目,专项资金可给予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等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构建重点产业和专利密集型产业专利运营数据支撑体系。
专项资金将支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等优化运营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促进专利转化。按照实施细则,此类单位每家最高可获200万元的经费支持。
对知识产权集聚区专利运营环境支撑项目,专项资金将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集聚区管理运营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专利转化运营服务,从而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的门槛。
专项资金还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依照实施细则,对北京中小微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可按不超过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实付专利技术交易金额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八类项目还包括:支持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服务费用的40%且不超过其实际贷款金额的2%,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20万元;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专利质押贷款,对于年专利质押登记金额超过3亿元或年质押登记项目数超过20项的,按照质押金额的0.1%给予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按融资规模的0.5%给予奖励,单个金融产品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单个主体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将深入促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进一步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移转化的意识和能力,畅通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微企业的渠道,释放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
来源:北京日报、新华网
编辑:李扬
责任编辑:陆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