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筛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城市安全稳定大局,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工作提示:
一、坚决落实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筛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通告》有关要求,确保3月28日开始,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交通、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之外,封控区域内所有企业按照分批有序原则一律实施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要按照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动员会要求,第一批要快部署、快落实,第二批要早动员、早准备,为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强化筛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关于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的工作提示》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两手抓”,通过多种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封控区域和非封控区域,分类、妥善做好封闭生产或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居家办公安排,确保全市社会面安全平稳。
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实行封闭生产经营的企业,要迅速采取措施,强化特殊时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力量配备,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关键岗位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到岗到位,及时开展风险研判、方案论证并组织隐患排查检查。因关键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缺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决不允许安全岗位人员缺位运行。要在做好各项防疫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重点加强生产车间、电梯、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部位的防疫消杀和安全监测,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涉及停产停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加强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封闭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安排必要值班值守人员加强内部安全巡查检查,特别是员工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检查。
四、抓好保供及公共服务类企业安全管理。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考虑疫情带来的供应量骤然加大以及企业生产进度、人员调配、现场管控等的不利影响,督促企业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风险隐患,加大对留守人员、驻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合理组织生产,减少交叉作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指导服务,严格履行动火、有限空间、动土、吊装、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管控流程和监督,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确保作业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五、抓好居家安全警示提醒。各区及住房建设、房管等部门要注重发挥社区、物业、村居、楼栋长、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加强宣传发动和督促提醒,引导居家市民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规范管理使用酒精消毒液等易燃物品,确保居家安全。
六、抓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妥善组织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提前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确保信息传达畅通,科学、有力、有序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消防救援部门等应急救援力量要随时保持应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周密做好复工复产安排。各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有序做好短暂停工停产停业后的复工复产安全提醒和保障工作。特别是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在复工复产前,必须组织开展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确保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工、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工、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复工。
作者:张晓鸣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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