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市数据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生效。为保障《条例》尽快顺利落地实施,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在今年分批次推出七方面共计37项配套政策和措施,预计在年内基本建成数据领域“1+X”制度体系。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已深度融入经济价值创造过程,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据介绍,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尽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条例》配套政策和措施计划于今年3月底、6月底、12月底三个主要时间节点分批出台,重点将聚焦“五个更加”,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条例》中保护个人隐私、推动建设国际数据港等创新内容的引领作用。
一是建立更加完善的数据发展机制。目前已启动首席数据官(CDO)制度研究和试点工作,在部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探索行业领域数据治理,推动业务数字化转型;成立数据标准化技术组织、设立数据专家委员会,为重要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论证等提供决策支持;制定数据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开展数据人才培养等。
二是构建更加有效的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包括深化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制订公共数据分类管理、便捷共享等规范;建立数据异议核实与处理机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加大公共数据的市场供给。
三是探索更加灵活的数据要素配置体系,这一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主要聚焦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上海在这方面已有所布局,如去年11月底揭牌运行的上海数据交易所,今后还将进一步完善上海数据交易所配套业务规则,支持开展交易合规性审查、登记结算、信息披露等;重点加快软件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攻关,提升数字产业能级,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进程。
四是陆续出台的配套政策还将着力打造更加领先的区域示范标杆,包括支持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加快落实经济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浦东数据产业发展;率先在智能网联汽车、金融科技、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形成一整套低风险数据目录,推动临港新片区试点低风险领域数据跨境流动;推动长三角协同创新,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国家枢纽节点,推进数字认证体系、电子证照等在长三角区域互认互通,推动政务服务和城市运行管理实现长三角区域协同。
最后一个“更加”是明确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出台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明确各级别数据保护要求,完善数据保护策略;建立重要数据目录管理机制,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此外,还将逐步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数据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市民在网络上的安全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清出席。
作者:张天弛
图:视觉中国
制图:冯晓瑜
编辑:孙欣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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