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超市增设了“自助结账”区,无需收银员,消费者扫码支付完成就可以提走商品。这本是便利消费者、节约经营成本的好事,但个别消费者却利用这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逃单,屡屡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00后学生任某家境优渥,因身体原因高中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除父母每月给的8000元零花钱外,还有自己挣的3000元外快收入。今年4月4日,任某和母亲一同去盒马鲜生超市购物,他从货架上拿了清酒、银鳕鱼、帝王蟹拼盘还有北极甜虾等价格不菲的食品。来到“自助结账”台前,任某见周围没有店员看顾,且自己购物车里商品较多,觉得少扫几个商品应该不会有人注意,便动起了逃单的歪脑筋。于是,任某瞒着母亲,仅支付了小部分的钱就拿走了价值2000多元的商品。
4月7日,店员在回看监控时发现有顾客在店内实施盗窃,于是报警。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刻通过视频监控录像,锁定并抓获了任某。
原来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在盒马超市进行盗窃,今年2月份,他用同样的方式盗窃盒马超市内的葡萄酒、火腿、牛扒、三文鱼扒和巧克力等食品,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
到案后,任某称自己是一时糊涂,出于侥幸心理觉得超市不会发现于是就这么做了,现在自己非常后悔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任某先后两次在盒马鲜生超市采用漏扫商品不付款的方法盗窃商品,共计人民币5000余元,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对任某作出有罪判决。
近年来,该院共办理了10多起利用自助收银逃单实施盗窃的案件。检察官提醒,自助结账并不意味着无人监督,出于侥幸心理实施盗窃,这种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底线。超市经营者需要加强监管,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做到诚信守法,切不可为贪小利而触红线。
作者:单颖文 王奕颖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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