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曹吉珍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提请审查〈上海市2021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曹吉珍在说明中指出,国家正式下达本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211.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新增债券867亿元、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344.1亿元。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新增一般债券额度242亿元中,市级使用180.2亿元,主要用于市级基本建设财力和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建设;转贷区级使用61.8亿元,主要用于城乡配套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领域。新增专项债券额度625亿元中,市级使用394.7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市区联合实施的重点地块旧改项目、污水处理项目以及市域铁路、国铁项目;转贷区级使用230.3亿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旧改、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领域。再融资债券额度344.1亿元,全部转贷区级,用于偿还对应的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曹吉珍在说明中指出,按照《预算法》规定,对本市2021年市级预算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4482亿元调整为4925.1亿元,增加443.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824.4亿元调整为1592.4亿元,增加76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曹吉珍在说明中强调,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将把转贷各区的政府债券额度正式下达各区。各区根据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制定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计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根据国家和本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作者:王嘉旖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