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5500元“好处费”,一男子竟怂恿女友将银行卡和手机卡“卖”给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后又担心被追责将银行卡挂失,还“卷”走了卡内属于被害人的3万元资金,自作聪明地以为可以逍遥法外。近日,普陀警方在“断卡”行动中,经缜密侦查,迅速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23日,普陀公安分局东新路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多笔被害人被骗资金均通过沈某名下的银行卡转账,涉及金额达300余万元。5月8日10时许,民警在石泉路某小区内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沈某及其男友包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包某、沈某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包某与沈某是一对情侣,3月10日,有人向包某提出以5500元的价格购买其银行卡和手机卡,用来给缅甸的亲戚做网络赌博“走账”。包某当场答应此事,但又担心自己会因此“摊上事”,于是忽悠女友沈某,谎称借给做二手车生意的朋友走账。起初,沈某对借卡的用途表示怀疑,但经不住男友的软磨硬泡,3月中旬,沈某在包某的陪同下,分别前往某银行和某移动营业厅,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电话卡与银行卡交给包某。随后,包某将卡寄到了对方指定的地点,并在微信上收到了对方转账的5500元。
将手机卡和银行卡交给包某后,沈某仍不放心,担心自己的卡被包某朋友用来做非法的事情,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次,沈某说服了包某,一同陪其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挂失。在挂失时,两人发现这张银行卡内还有3万元余额,顿时起了贪念,在明知这笔钱来路不明,可能是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仍将钱悉数取走。据包某交代,这3万元“不义之财”已被两人挥霍一空。
5月8日,犯罪嫌疑人包某、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周辰
编辑: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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