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宁区检察院发布《上海市长宁区2018-2020年诈骗犯罪刑事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通过梳理近三年来受理的诈骗案件,分析概括该类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的特点,并结合典型案例给出专业化防诈建议。
《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长宁区检察院共受理诈骗罪审查逮捕案件654件1314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5件1122人。案件数、人数整体呈上升态势,案件的主要特点之一,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且诈骗罪的下游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量飞速增长。
长宁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史晓俊介绍,与2018年相比,2019年、2020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理数占比均已翻番,涉案人数占比同样递增,2019年犯罪人数已接近总人数的五成。近年来,为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分散涉案赃款的流向,不法分子大量收购银行卡、U盾、手机卡“三件套”,通过使用他人银行账户转移赃款。如,2020年1月林某告知吴某自己的朋友何某正在收购银行卡,并且只需提供“三件套”,即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和U盾给何某,就可以获得每套600元至800元不等的报酬。吴某应允后按照要求办理了一张新银行卡,并绑定新办理的手机号,开通U盾等服务,还将自己原有的另一张银行卡改绑新的手机号及U盾,将两套银行卡通过林某尽数卖给何某,后从林某处获得了人民币1000余元的报酬。此后,吴某出售的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在全国共涉及诈骗案16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0万余元,卡内支付结算金额达200余万元。长宁区检察院于2020年9月1日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林某、吴某提起公诉;同年9月10日,长宁区法院采纳指控意见,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吴某拘役五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年11月至2020年底,共受理审查逮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35件190人,受理审查起诉82件131人。在上述合计217起案件中,有209件上游犯罪均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比超过96.3%。同时,犯罪组织团伙化、犯罪主体年轻化。为获取高额利益,多数犯罪团伙通过设立公司实行更专业的诈骗模式,犯罪环节分工也更加精细。此外,犯罪主体普遍年纪偏轻、文化程度较高,多为在校生和刚毕业大学生,其中,21至30岁作案人员占比超过五成。检察官表示,切勿贪图眼前小利成为诈骗犯罪的“工具人”,不仅给被害人造成巨额损失,也可能使自己身陷囹圄。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渠道。
“我们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同时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和司法救助工作,最大程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史晓俊介绍,除了深挖漏捕漏诉线索,检察院还积极延伸职能,多次赴电商平台深入调研常见的网络漏洞和运营风险,听取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发展难题等。同时,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醒市民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作者:单颖文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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