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11时许,长宁交警支队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发现,一男子驾驶黑色小轿车在遵义路上违法停车,车辆前方还放置有一反光锥,遮挡住了号牌。
发现情况后,指挥室民警一边通过视频回放违法经过,一边指令附近民警前往处置。11时15分许,民警找到了驾驶车辆的林某。据林某交代,当时其驾驶车辆与妻子一同来到路边的一家服饰店,林某与妻子下车后在明知故意遮挡号牌属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默许服饰店店员将反光锥放置在车辆前方,随后与妻子进入服饰店购物,直至民警到达现场。
最终,由于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林某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扣留驾驶证的处罚,此时的他后悔不已。同时,民警也对放置反光锥的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
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安全秩序,无视法律法规抱有侥幸心理将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长宁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作者:何易 周辰
编辑:祁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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