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改革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突出简政放权,让重大项目变身“轻车快马”。上海最新制定并发布了一份文件,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出23条政策措施。记者从7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这些举措将使优化营商环境的“上海经验”升级为“上海制度”,使审批流程便利化的“特例”转化为“常态”,使“特斯拉速度”成为全市普遍受益“上海速度”。
彰显改革特色:进一步放大带动和溢出效应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冲击,面对前路上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坚定的改革决心与扎实的改革举措,完全可以成为对冲不利条件的重要手段。◆下转第六版(上接第一版)上海新制定发布的这份文件,就是围绕深化改革做足文章,其核心思路可以归结为一句话:“能放则放、能优则优、能快则快”。
据市政府秘书长陈靖介绍,该文件的全名是《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其起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精神,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审改办)牵头完成,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若干措施》进一步放大了改革的带动和溢出效应,深入挖掘本市近年来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经验做法,特别是特斯拉项目的创新经验,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各区各部门涌现出的“远程办”“应急办”等新做法,最终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并推广。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在重大产业项目领域,而这一次,《若干措施》的改革受益面则延伸到其他重大项目。
改革就要“奔着问题去”。《若干措施》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的问题,实现两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向基层下放审批权限。
《若干措施》注重打好“改革组合拳”,特别是与优化营商环境联动,将《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提出的一些改革措施,在重大项目领域率先落地;同时,将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而采取的部分举措,拓展到更大的适用范围。
陈靖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根本举措。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把受疫情影响的建设进度抢回来。
六方面发力:大批事权下放,大量时限压缩
《若干措施》集成了上海近年来抓项目、抓投资、抓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主要内容共涉及六个方面,包括准入立项、用地管理、规划许可、开工手续、竣工验收和服务效能。
准入立项方面,上海将进一步完善机制,主要是针对战略预留区、开发边界外现状工业用地,优化完善地块启用机制,简化项目准入程序,下放项目认定权限;针对项目立项,将加快前期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并试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告知承诺制。
用地管理方面,上海将改进方式,主要由市级统筹一批项目用地指标,实施指标周转暂借方式;优化土地出让方式,实现“地等项目”,精简优化土地供应审批等。
项目规划许可方面,将简化程序,把市规划资源局近三分之二的项目审批下放至基层;压缩规划审批时限至10日内、图则更新成果入库时限至2日内;对于设计方案审批,将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下放500平方米以下绿地占用的审批权。
开工手续方面,将加快办理,推行区域评估,取消或简化单个项目评估,对部分评估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后补,每个评估事项可为项目推进节省约20天;简化桩基工程施工许可;优化市政公用接入服务。
竣工验收方面,将优化流程,实施告知承诺、项目分期竣工验收,支持企业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先行投入使用;实行“验登合一”,加快竣工验收、产证办理等,通过一站式综合验收,可节省约30天;实施土地核验容缺通过。
服务效能方面,上海将总结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等承接实施市级事权的经验,把事权下放的做法复制到全市各区、张江高新区各分园,同时加强对项目的服务、监管和法治保障。
作者:文汇报首席记者 张懿
编辑:范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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