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早上7时10分许,一辆号牌为沪A12***的雷克萨斯轿车和另一辆牌号为沪EXQ***的宝马轿车在本市高架道路碰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并殃及旁边一辆正常行驶轿车,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高架支队开展进行了相关调查,通过对涉事车辆驾驶员询问、以及查看车辆行车记录仪等,排除了蓄意别车嫌疑。高架交警对于雷克萨斯轿车驾驶员潘某因急于送人,在驾车过程中实施多次变更车道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驾驶时有妨碍安全驾车的行为、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等6起违法行为,依法对该当事人进行处罚,累计记12分、罚款1000元,当事人因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被依法扣留驾驶证,参加满分教育学习。
同时,该起事故,号牌为沪A12***的雷克萨斯驾驶人全责,其他两辆车驾驶人无责。
作者:张晓鸣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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