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食品冷冻批发生意的尤某想拓展人脉,多认识些“甲方”,不料所谓的朋友顾某不但没能帮忙,还骗了尤某不少钱。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顾某提起公诉。
顾某在奉贤区某大学食堂做采购经理,2018年3月,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做冷冻食品批发的尤某。7月,尤某主动联系顾某,期望其能“牵线搭桥”认识更多大学食堂采购经理,从而拓展生意。顾某表示会“试试看”,尤某立马给了顾某2000元“辛苦费”。
过了几天,尤某打电话询问顾某事情进展如何。在顾某暗示下,尤某又通过支付宝转账给顾某7000元。又过了几天,尤某又来催顾某,顾某称“还需要交一笔1万元的进场押金费”。尤某再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顾某1万元。尤某让顾某出具1万元押金的收据,顾某给了他一张印有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
尤某上网查询发现,这家公司已经注销。尤某觉得不对劲,又见顾某迟迟没帮他找到合作的学校,就想问他要回1万元的押金,顾某以各种理由拖欠,尤某报警。
经查,犯罪嫌疑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2020年6月9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作者:周渊 吕亚南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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