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持剪刀在绿地里四处徘徊,观察许久后将花卉剪下,他既不是园林部门的工作人员,也不是热心市民帮忙修剪,而是将花占为己有的“采花大盗”。近日,长宁警方抓获一名盗窃公共绿地花卉的犯罪嫌疑人。
2020年6月14日,长宁公安分局华阳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一男子在延安西路凯旋路海粟绿地内拿着剪刀堂而皇之地将绣球花剪下装进自带的塑料袋,随后旁若无人地离开了现场。
接到线索后,华阳路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经相关部门核查,绿地中的绣球花确实被人为剪下了不少花球。通过群众提供的线索,民警确认了男子盗窃花卉的时间,并明确了嫌疑人的身份。
6月17日,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刘某经营的花店内将其抓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其多次经过海粟绿地,发现绣球花开得非常好,而自己又是开花店的,认为既然这些花种在公共场所,那自己采走一些也没有什么关系,回头卖出去还能小赚一笔,于是便做了一回“采花大盗”。
经相关管理部门初步鉴定,被盗的绣球花共计价值金额约人民币30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长宁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制观念,不能养成贪图小利的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
作者:何易
编辑:单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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