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的一天,家住崇明的施先生在家中接到一个车险推销员沈某的电话,问是否要办理车险,施先生想正好车险也快到期了,就加了沈某的微信,沟通后约定以4110余元的价格通过沈某办理车险,并将保险款项通过微信转账给了沈某。
一般办理车险保险公司很快就能交付保单了,可是施先生等了大半个月还没有等到保险公司的保单。期间施先生多次联系沈某,沈某没有回复,发给沈某的信息也石沉大海,施先生察觉不对劲,便于6月2日向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陈家镇派出所报案。接到报警后,崇明警方迅速开展反诈止付工作,并在接到报案不到3小时的时间内将沈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沈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沈某称,其2019年从保险公司辞职后便一直在家待业,没有经济来源,偶然发现自己在保险公司使用的微信还能用,于是心生邪念,利用自己曾经作过保险业务员的身份和客户进行联系,推销保险业务,并诱使客户直接将钱款支付给沈某。由于微信内有大量客户的具体信息,所以被害人对沈某的保险业务员身份深信不疑,施先生也就是这样被骗的。经过崇明警方进一步深挖,沈某交代其使用同样手法诈骗过7个人,共计骗得金额2万余元。目前沈某已被崇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示:在购买保险时应通过官方渠道付款到保险公司的官方账户或者到保险公司的营业厅办理并缴纳保费,切勿将现金交给工作人员或把保费汇款至业务员的个人账户。必要时可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对保单真伪进行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作者:何易 严惠平
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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