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生常年在乡下收旧货,4月22日,他从别人手中收购物品后,将携带的钱包及剩余现金遗忘在现场,直至民警联系上他后才发觉钱包和钱没了。
4月22日上午9时多,吴先生在崇明城桥镇利民村揽生意时,农户张阿姨把他招呼到了家中,说是有闲置的物品需要处理。经商定,最终双方谈妥价格成交,随即吴先生从腰包里取出一沓钱清点后交给张阿姨,接着驾车离开。9时40分,张阿姨回到客厅,看到刚才收货人坐的地方躺着一个钱包还有一沓钱,她马上想到这是收货人遗落下的,遂即报警请民警帮助找回失主。
10时多,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城桥派出所民警根据钱包里留下的身份证查询到吴先生的联系方式。吴先生赶到派出所后,民警当面将他遗落的钱包和12550元现金交还给他。吴先生感激不尽,硬要拿200元钱感谢张阿姨和民警,民警和张阿姨婉言谢绝说:“拾金不昧是我们农家人的品德,你在外做生意不容易,要保管好财物。”
作者:何易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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