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住总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下沙分公司总经理顾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8月5日,顾云在下沙分公司生产会议结束后,发起并组织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18人在某酒家进行了聚餐。事后,顾云授意下沙分公司办公室人员将餐费以企业招待费名义进行报销。2020年3月,顾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2.嘉定区马陆镇城市综合管理中心主任、房管所所长金德、地区办副主任李于清、城管中队副中队长李翼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8月初,金德、李于清、李翼等人接受某物业公司的宴请,并每人收受中华香烟一条。2018年8月底,金德又接受该物业公司的宴请,并收受礼金2000元。2019年12月,金德、李于清、李翼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3.浦东新区高行镇党委委员王基通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3月18日,经王基通组织安排,王基通、党建办副主任徐骁、社区工作人员应雯等人,接受某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餐费由对方支付。王基通、徐骁、应雯每人收受了对方给予的3000元现金。2019年12月,王基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骁、应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4.金山区枫泾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8年10月、2019年3月,张英两次接受某个体工程老板邀请,到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桐乡市游玩,相关住宿餐饮等费用均由对方支付。此外,2018年8月26日、9月15日,张英还两次驾驶公车外出办理私事。2019年12月,张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缴违纪款。
来源:“廉洁上海”微信公众号
编辑:范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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