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还在继续。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提高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期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增加任何参保费用、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列入工会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并开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障金给付“特殊通道”,采取“先给付、后审核”的方式确保保障金及时发放。对于不幸罹患新冠肺炎的参保职工,最高可获得特种重病保障金90000元。
《通知》显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将增添至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内。具体包括:“上海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A类、A+类、B类、B+类;“上海工会灵活就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综合保障计划”;即将实行的“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的重大疾病的保障范围。
在给付标准方面,《通知》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职工若顶额参保互助保障计划,一旦发生不幸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情况,将不增加任何参保费用,最高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障金90000元。具体给付标准如下:“上海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A类、A+类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障金的给付标准为10000元,B类、B+类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障金的给付标准为20000元;而灵活就业群体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特种重病保障金调整为10000元;针对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每份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给付标准更新为10000元,特种重病可参保3份、最高给付为30000元;对于综合互助保障计划来说,其中A类、B类和C类共可获保障金10000元,D类可参保两份,最高可获得保障金20000元,综合保障计划保障金最高给付为30000元。
在保障金给付方面,《通知》提出将采取“先给付、后审核”的方式以确保保障金及时发放。职工需要将盖有区局(产业)工会公章的情况说明传真至市职保会(传真:63604068),并附上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编码、确诊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确诊医院名称、确诊时间信息。职保会(职保中心)将先行给付,保障金可直接划入参保职工的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而有关病史核实工作将置后处理。
《通知》还调整了防控疫情期间有关互助保障参保、给付的时效,明确因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而无法及时办理互助保障相关续保手续的参保单位,可在保障期满之日后的半年内前往市职保会办理,视作正常续保。对于因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无法及时办理保障金给付申请的参保单位,在保障期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的规定上,延长半年给付申请时限。
此外,职工可登陆市总工会官方微信“申工社”,进入“服务大厅”,点击“互助保障查询”栏目查询,以了解个人互助保障参保信息。
作者:占悦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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