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的专家一一给出了回答:
Q:日常使用的口罩是否属于有害垃圾?
A:市民个人日常使用过的口罩属于日常生活垃圾中的干垃圾,请市民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就近投放到干垃圾容器中,环卫部门会安排作业单位及时清运,并送入干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但对于本市有关部门确认疫情区域、疫情点或确认携带相关感染性病菌的人群,其产生的所有生活废弃物,环卫部门将会根据应急预案,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流程,进行无害化处置。
Q:湿垃圾容易滋生细菌,破袋会不会导致病毒流行?
A:目前我市日常生活垃圾按既定投放、清运、处理等作业流程进行常态管理。对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湿垃圾,仍按原居住区投放模式进行投放。同时,环卫部门将加强对湿垃圾清运频率的监管,缩短湿垃圾在投放点存放的时间,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在破袋投放湿垃圾后,及时洗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Q:野生动物能不能吃?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大部分常见蛇、蛙类,以及狗獾都属于国家或上海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得非法食用。竹鼠等“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野生动物如无合法来源和检疫证明,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也不得食用。
Q:野生动物可以当作宠物饲养吗?
A:野生动物不应也不宜作为宠物饲养。野生动物对人类的危害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直接攻击人类,野生动物驯化需要上千年,普通人短期无法驯化;二是野生动物很有可能携带病毒;三是野生动物容易对环境设施造成破坏,如逃逸种群、对非原产地生境的破坏等。最后,对野生动物本身来说,驯养做宠物后,基本就不可能放归生存了。所以,请上海市民自觉遵守法律规章,不要将野生动物作为宠物饲养。
Q:如果发现有人非法养殖、食用野生动物,我该如何举报?
A:市民如果发现非法养殖、经营、食用、运输野生动物,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查处,确定涉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也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请尽量提供准确的地点,如果有照片或当事人身份线索的也请一并提供。
此外,根据上海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市绿化市容局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已印发《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区两级绿化市容管理部门重点做好几项工作——
▲切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人员全面到岗到位,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守。
▲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监管,做好人工繁育单位监管和消毒隔离,禁止贩卖转运,暂停本市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各类许可。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经营单位、运输道口的监管和巡查,打击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工作。
作者:史博臻
编辑:唐玮婕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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