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山区一对男女发生了荒唐的一幕,一女子上门“讨债”,被催讨的男子却报警求助,结果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该女子是名“失足女”,而所谓的“债”也是“皮肉债”。最终,两人因涉嫌违法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月15日晚,一男子神色匆忙地来到金山公安分局张堰派出所报警求助,称有一女的上门讨债,请求民警帮助。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上门进行处理。可是在交流过程中,民警发现了可疑之处,两人一会儿声称是朋友关系,一会儿声称是情侣关系,遂将两人带至派出所进行处理。
到派出所后,女子拿出了男子的身份证并坚称男子欠其4000元人民币,而男子却拒不承认自己欠其钱。当被问及既然不欠钱,为何身份证在对方手中时,该男子却支支吾吾,难以自圆其说。民警遂将两人分开进行单独询问,结果发现男子对女方的个人信息一概不知,民警推断这起看似经济纠纷的警情一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猫腻”。经过进一步审查,这起“债务纠纷”终于水落石出。原来男子李某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女子邓某,在得知邓某是一名“失足女”的情况下,李某和邓某谈好每次1000元的价格进行“皮肉交易”。2019年10月期间共发生了多次关系,未足额支付邓某费用。邓某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15日晚到李某家中“讨债”,便发生了一场所谓的“经济纠纷”。
目前,邓某、李某两人分别因卖淫和嫖娼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作者:何易
编辑:薄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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