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猪肉价格暴涨,连带其他禽肉产品水涨船高,一位经营小饭店的老板扛不住了,“扫货”生鲜屡次得手,速离现场如有“无影脚”。
2019年9月24日上午,上海奉贤区某生鲜店收银台前排起长队,一位老年男子拎着鼓鼓囊囊的灰色马夹袋东张西望走出店门,跨上电瓶车“一骑绝尘”。9月26日,又是这家生鲜店,这名老年男子淡定地将5块肋排、牛肉装入灰色马夹袋,他留下手推车,从收银处一侧的出口偷偷离开。
“10月1日,我们发现偷东西的人分5次把五花肉放进袋子,还有一整块5斤左右的牛里脊;水产铺位老板确定是10只大闸蟹,鱼铺老板也对这个拿走了10斤左右青鱼段的人印象很深;我们还看到他一共去鲍鱼池子里捞了三次,盘点时发现里面少了7只鲍鱼……”研究了两天本店视频监控后,生鲜店经理和保安报了警。民警经过技术手段查明,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2日上午,龚某又“光临”这家生鲜店时被民警抓获,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到案后的龚某对其“自取”生鲜肉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称自己经营饭店生意不好,肉类价格飙升,发现这家生鲜店人多货好拿,便“顺走”不少食材,有了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经鉴定,龚某三次盗窃五花肉、大闸蟹、牛肉、鲍鱼等新鲜食材,合计价值人民币995元。
经审查,龚某曾有盗窃前科,此次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鉴于龚某能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家属帮助下,龚某赔偿了被害单位,获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作者:周渊 孙晓光
编辑:薄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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