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公安机关抓获一名作案十余起的盗窃惯犯。这名惯偷为了逃避执法,吞下了一根约18厘米的钢丝。最终,这名罪犯并没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这名惯偷姓陈,今年51岁,他胃中的这根钢丝其实是故意吞下去的。自2001年起,陈某曾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且有吸毒史。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陈某在本市多处先后11次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7000余元,并于2018年5月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2019年9月,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10月30日,陈某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案件到此本应画上句号,不料在收监时陈某被查出胃中存在金属异物。
“11月,我们收到了法院拟决定对陈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征求意见函。法院认为,由于陈某腹部有金属异物,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决定暂不予收押,目前陈某不宜收监执行,拟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官介绍。原来这名偷窃惯犯为了逃避坐牢,竟想到了吞食钢丝。虹口区检察院找到陈某,建议陈某接受手术,将胃里的钢丝取出。陈某拒绝并表示“肯定不会做这个手术,有什么后遗症你们要负责。”
“陈某为逃避法律制裁而自伤自残属于法定不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我们就向法院提出了不同意的监督意见,要求将陈某收监执行刑罚。”检察官解释。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规定,对于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等故意逃避对抗打击处理的特殊原因人员,看守所应确保相关人员在各行政区的专门定点手术医疗协作机构及时进行相关手术后予以收押。对于特殊原因人员及其家属拒签手术同意书的,由现场执法民警口头告知后代签。虹口区检察院随后联系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陈某强制执行了无痛胃内异物取出手术,从其体内取出了一根约18厘米的钢丝。见到钢丝后,检察官发现,钢丝的两头被陈某小心地弯折成了U型钝角,不会因为两头锋利而划伤内脏。陈某为了吞食钢丝,也是“费尽心机”。
目前,陈某在手术后检查未见异常,被民警押解至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先行羁押,现已投送监狱服刑。
作者:王翔 陈岚
编辑: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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