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集约出行,本市在沪宜公路(陈翔路—叶城路)设置合乘车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将该路段的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合乘车道”为“公交专用道+多乘员车道”的复合型集约车道。标志牌采用公交专用道和多乘员车道组合标志,标线采用黄虚线。
二、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合乘车道内供公共汽(电)车、载客2人及以上(含驾驶人)客车专用行驶,其他车辆不得驶入,但下列车辆可以借用合乘车道行驶:
(一)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二)实施清障施救作业的车辆;
(三)根据交通信号指示允许借用合乘车道的车辆。
双休日和全体公民放假节日全天允许其他车辆驶入该车道。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道的”,处100元罚款。
本通告自2020年1月2日起施行。
上海市公安局
2020年1月1日
作者:何易
编辑:徐晶卉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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