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利用“女儿”微信,冒充去世“女儿”身份诈骗“女儿”微信好友140余万元。
2019年10月12日,青浦公安分局凤溪派出所接报一起一起经济纠纷类警情。接报后,民警向报警人简单了解了相关情况后,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
经询问得知,报警人郭先生于2014年在微信结识一方姓女子,后两人通过一段时间的微信聊天,郭先生便对方姓女子有了好感,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初,双方经常通过微信相互周转资金,后双方未有任何联系。时隔两年之后,也就是2018年4月,郭先生收到“方女士”微信,其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郭先生借款140余万元。2019年6月郭先生多次通过微信联系该女子要求还钱,但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2019年10月11日下午,“方女士”的微信再次联系郭先生向其借款。郭先生觉得事有蹊跷便要求见面后当面借款。当晚,郭先生与“方女士”见面后竟然发现所见女子并非之前2014年结识的方姓女子,遂带该女子朴某一起来所凤溪派出所报案称,该女子借钱不还。
在接报该经济纠纷警情后,值班民警在询问完郭先生后觉得此事有些蹊跷,但郭先生140万元所借之人朴某,面对警方的询问支支吾吾。民警对朴某深入询问,朴某迫于警方压力最终如实交代了情况。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朴某交代,该微信号是其“女儿”的。2018年4月,朴某因个人经济问题无法周转,遂想起了其“女儿”的微信内骗取钱财,在浏览其“女儿”微信朋友圈时发现郭先生经济条件不错,后朴某便利用其该微信账号与郭先生联系,通过言语引诱使郭先生误以为对其有好感。朴某见时间成熟,于2018年5月,朴某冒充其“女儿”的身份,以公司周转和个人还款为由在微信或电话里陆续向郭先生借款140余万元,期间每次郭先生对其身份有所怀疑时,朴某便将“女儿”的照片和视频发给郭先生。随后,诈骗得来的140余万元则被朴某用于还信用卡、网贷及个人花销挥霍一空。目前,犯罪嫌疑人朴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网络聊天、交友过程中,遇到好友向你借款、转账等,一定要查实身份,不用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作者:何易 金伟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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