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5日深夜,一辆浙牌轻型普通货车被正在路口进行交通整治的交警拦下,该车驾驶员出示两证。交警通过人员比对,发现驾车者与驾驶证上的身份信息不符,遂将其暂留。
经询问,驾驶员郑某承认因驾驶证被吊销,所以向交警出示了朋友的证件。然而,在进一步调查后,警察发现郑某不但多次冒用他人的证件接受处罚,而且使用的证件系从他人处骗取。
2019年2月,在物流公司上班的郑某询问朋友冯某有没有兴趣去他的单位工作,郑某以公司入职需要查验驾驶证真伪和违章情况为由,要走了冯某的驾驶证。但实情是,郑某并非真心实意帮朋友介绍工作,而是自己曾犯交通肇事罪被吊销驾驶证,无证傍身又想继续开车,所以想到“借”用他人的驾驶证。
后来,冯某数次询问工作情况并讨要驾驶证,但郑某一直借故推脱,一周后,郑某索性称驾驶证意外丢失。既没有成功入职,又遗失驾驶证,碰壁后的冯某碍于朋友情面没有深究,默默补办了新证。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郑某竟私自将他的驾驶证留做己用。
2019年6月,郑某收到了三次违章处罚。头两次他主动把违章情况告知了冯某并给予代缴罚金。当时冯某虽被莫名扣分,但也没有直接经济损失,因此再次忍而不发,直至案发当晚,交警拨通电话向他确认身份,他才得知自己的驾驶证一直被朋友郑某盗用。
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郑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吊销驾驶证,却通过编造理由将被害人驾驶证据为己用,并冒充被害人身份接受处罚,行为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作者:周渊 顾承骁
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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