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山区一男子在没有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开着一辆新买的轿车上路,遇到民警检查时竟然想到了写“保证书”来躲避检查。最终,该男子还是被依法予以处理。
2019年9月30日15时30分许,金山公安分局兴塔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规划二路路段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车牌的新能源轿车在路上行驶,民警遂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时,驾驶员磨蹭了很久才掏出一张身份证。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该男子才承认自己并没有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是几个月前买的还没有去上牌。
民警遂告知驾驶员张某,其未取得驾驶资格并驾驶未上牌车辆的行为已经违法,要对其进行处罚后,张某辩解称自己并不知道驾驶新能源汽车需要驾驶证,自己也只是买菜时在乡间小路开开的,希望民警不要处罚他,并向民警提出愿意写一封保证书,以此求情希望民警能网开一面。
最终,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作者:何易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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