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盗窃财物,小偷连砸了五辆车的车窗,虽然“收获寥寥”,却给车主却带来了很大损失。
2019年4月下旬,奉贤警方接到报警,报警人陈某称其停在奉贤某停车场的车辆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窃。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根据现场的监控发现一名穿红色衣服男子在案发地出没,有盗窃嫌疑。
2019年5月10日,警方通过调查至奉贤区南桥某路口将犯罪嫌疑人樊某抓获。经查, 2019年3月樊某通过淘宝买了一个汽车安全锤,准备用来砸车窗盗窃车内物品。2019年4月下旬的一天凌晨,樊某借了他人的一辆黑色电瓶车窜至某停车场,用网购的汽车安全锤砸碎一辆黑色凯迪拉克轿车副驾驶室玻璃窗,窃得一串手串及一个挂件,价值800元。后再次窜至某路口附近停车位,再次砸碎停放在车位上的一辆黑色奥迪轿车左后窗玻璃,因车内无贵重物品未窃得财物。后再窜至某商场停车场,用汽车安全锤砸碎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左后窗玻璃,仍未窃得财物。
犯罪嫌疑人樊某连砸三辆车见所获不多,两天后的凌晨,其再次窜至某商务中心楼下停车位,用汽车安全锤砸碎一辆白色奔驰轿车副驾驶室窗玻璃,窃得茶具一套,价值200元。几天后,樊某又一次至某路口停车位,用汽车安全锤砸碎一辆白色奔驰轿车右后窗玻璃,窃得几枚一元硬币。
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犯罪嫌疑人疯狂作案5起,5辆轿车车窗被砸。经鉴定,所砸车辆物损达人民币5100余元,而几名被害人为维修车辆支付了合计近14000余元的维修费用。
犯罪嫌疑人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实施盗窃,多次毁坏公民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择一重罪处罚原则,2019年8月5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作者:周渊 张宇华
编辑:唐玮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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