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十二时辰》,其实说的是一个“理想中的昌盛城市究竟是什么样”的故事,剧情丝丝入扣,引人入胜。但不良人、靖安司、京兆衙门、大理寺等诸多官衔职位,却让追剧的观众看得一头雾水。
在危急的24小时内,长安城能化险为夷,抓捕始作俑者,除了张小敬与李必的骁勇外,大唐严密的律法制度和社会治理体系,不可或缺。
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走进《长安十二时辰》,领略盛唐气象下的社会治理格局。
临危受命拯救长安的死囚张小敬,前身份为不良帅,不良帅究竟是什么职位?
据记载,不良帅属于唐代基层治安机构。古书《称谓录》在“吏”一条中引《说铃续》记载:“缉事番役,在唐称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立名甚奇。”不良人的职责,主要负责基层的治安,清朝人认为他们的职责与清代民间俗称的“番子”职责类似,类似于捕快,番子的职责“专司缉捕盗贼,访拿逃亡集嫖赌凶棍等事,其他概不能预。”
可以看出,治安管理者不良帅需缉拿盗贼、访拿逃亡,所以要长期扎根于基层社会,负责寻找案件线索与破案,类似于今天的刑侦大队,而不良帅张小敬就是刑侦大队队长。
这是一个非常接近民生基层社会的官职,需接触非常多的社会成员。而长期的经验积累,也使得前身份为不良帅的张小敬在办理案件时得心应手,老道熟练。
但张小敬开篇就是死囚,究竟何因?在第一集中张小敬被带出死牢后,对着眼前的檀棋和门后的李必说:“我所犯之罪乃十恶之九,是不义罪。”这句话中的十恶是如何理解的呢?
事实上,这个“十恶”就是成语“十恶不赦”的十恶,其为古代封建社会中性质最为严重的十种罪行,犯这些罪行的人在天下大赦时也不会被赦免。
十恶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十恶”因其动摇大唐价值观根基,严重威胁专制君主统治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血缘伦理关系,因此这“十恶”犹如禁碰红线般在律条中被大写加粗,与触发这“十恶”而招致的五刑(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共同成为唐律中最重要的部分一。
不良人张小敬所触犯的是“第九恶不义”。一般指子杀母,兵谋官,臣弑君,妻子在死了丈夫后哭得不伤心,或尸骨未寒改嫁,也被列为“不义”。
因为犯下“不义”重罪,张小敬说“刑部和大理寺已定了斩刑,永无赦。”
这句话体现了编剧对唐代司法审判程序的研究和理解。
据记载,大理寺虽是唐代最高审判机关,但在判案上需要和刑部互相配合。
唐代中央朝廷有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机关相互独立,互相制约。大理寺主管审判,刑部主管复核,御史台主管监察。
其中,御史台因主要负责监察全国各级官吏,只参与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张小敬区区一个“不良帅”,入不了御史台的法眼,所犯之案基本上牵涉不到御史台。
大理寺负责审判中央朝廷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审核刑部转来的地方死刑案件。
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复核大理寺判决的流刑以下、州县判决的徒刑以上案件。
张小敬犯下的是“十恶”重罪,且在京师犯案,按规定应该先由大理寺在二十日内审理完毕,判处死刑后将案卷材料移送刑部复核。刑部复核结果如与大理寺不同,则移交大理寺重审,重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然,刑部也可以不交大理寺重审,直接作出判决。大理寺判处死刑,刑部核准后,还需奏报皇帝批准。
这样一套流程,体现了唐代对死刑的慎重态度。
正是建立在对唐代司法审判程序深度研究的基础上,《长安十二时辰》的编剧才将张小敬的死刑设定为大理寺和刑部一起决定,而不是大理寺或刑部单独行为。
长安城,是当时的国际大都市,世界各地人员往来其中,堪称国际第一CBD,如此密集的外来人口,除了不良人的巡逻守护,“坊市制度”成为关键。
《长安十二时辰》中一开头所说的,开“西市”,就展现了唐律对于“市”的管控条律之一:定时开闭。
《唐六典》“凡市以日午,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
这样的坊市制在长安主要是由一个叫做京兆府的专职机构来管理。
而偌大的京兆府,不仅管理着访市制度,里边还有一群有很高权力的人,比如李必。
那么它在历史长安城中,是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长安城的行政层级,分为府、县两级。一府为京兆府,下辖长安县、万年县。京兆尹是长安城日常治安管理的最高长官,长安县与万年县分管皇城外的外郭城,朱雀街以西归长安县管,以东为万年县管。
京兆府属于中央及地方政府,是都城行政体系的核心,也是治安管理的核心机构。
京兆府的官吏行使的职能涉及多方面,有巡察属县官吏,促进农业发展,社会福利,经济,司法等。诸官吏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也难怪大家一有些事就往京兆府里跑。
《长安十二时辰》中很重要的一个场景,是李必的办公单位靖安司。
可能大家都不太清楚靖安司是做什么的,只是看上去权力很大,甚至能在“天子脚下”调动军队,而且掌握超多情报。但这个部门,历史上是无从考据的。
简单来说,无论是唐代还是后来的历朝历代,这样的超级部门,也是不太可能出现的。
皇帝左提右携拆分相权还唯恐不及,又怎么会增设一个集各个部门权力于一身的衙门?
剧中主要角色李必,原型是李泌,在玄宗朝是待诏翰林,为东宫属官。安史之乱时,他曾在唐肃宗身边参谋军事,后来又跻身相位,从他的经历看,并没有执掌过类似的唐代“反恐部门”。
靖安司若真实存在,放在现代社会中就是公安局,情报局,110指挥中心的集合体,在社会治安管理承担一个“指挥作战中”的角色。提到这个,就不得不绕开剧片中另外一个治安管理机构——望楼。其主要承担监视及传播信息的职能,有点类似现代的各治安岗亭和街口的摄像头。
望楼在剧片中的唐长安城中随处可见,在第一集中李必就为观众们详细讲述了望楼的用途——监控舆情以及传递信息。在随着狼卫入城后,望楼实时将狼卫在城内动向传递给靖安司,上下机构联动,构建了一整套让观众们眼花缭乱得炫酷操作。
但这套酷炫的望楼系统,却并不是当时真实存在的。唐代是有望楼的,望楼就是“岗楼”,是特殊的军事用语,而望楼的主要作用是监视,并不能传输过于复杂的信号。
研究隋唐史的杜文玉教授认为:“但长安城中,并没有像望楼这样的监控设施。但与它类似的,是一种叫做街铺(史料称为武侯铺)的设施。”
依据唐朝制度的规定,在城门、每个坊的坊角,均设有街铺,且街铺的大小不一,大城门设置的街铺规模最大,有兵士约100人,大铺30人,小城门20人,小铺5人。整个长安城的街铺数量至少100多个,配置士兵达数千人。
这些和望楼职能接近的为数众多的街铺,其主要职责就是巡查街道,相当于现代社会中的治安点。而街铺里的士兵主要是左、右金吾卫,主要职责就是负责长安城的治安,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巡警。
而这些“巡警”一旦捕捉到罪犯,会交给京兆府,长安县,万年县这三个政府机构。
就这样,《长安十二时辰》中的唐长安城以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为司法系统,以京兆府,长安县,万年县,靖安司为行政及治安系统,同时下设如望楼这些治安点,设置如不良人这些基层治安维护者等角色,共同守护长安城的每个时辰。
毋宁说,唐长安城的繁荣昌盛,与这些有序分工,上下联动的社会治安及司法系统密不可分。
转自上海市司法局
编辑:徐晶卉
责任编辑: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