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今天(7月8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配合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部署市政府总体目标推进工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研究完善本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全力配合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推动本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2016年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督察。目前,第一轮督察整改总体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近日,经中央同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启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本市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抓紧落实。
会议指出,要全力配合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要全面排查梳理,逐项对照落实,从快从严整改,已解决的问题要继续巩固成效,正在整改中的问题要加快推进,同时要重视预防新问题的发生。环保监管执法要细化工作方案,通过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本市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总体目标顺利完成
今年初,市政府完善形成了2019年工作总体目标,目前上半年各项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在全力实施“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国家战略、推进“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改善民生保障、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议指出,要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总体目标,强化问题导向、目标管理、协同配合、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总体目标顺利完成。要加强统筹协调、过程管理和联合督查,及时发现并有效破解难点瓶颈问题,推动各项重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要聚焦“四大品牌”、租赁住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心尽力持续推进。
进一步优化地区总部认定标准,促进地区总部发挥功能,加大地区总部功能配套保障力度
自2002年出台全国首个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政策以来,上海始终是内地吸引地区总部最多的城市,总部经济已成为本市吸引外资的重要领域。为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集聚上海、拓展功能和提升能级,市相关部门研究形成了《上海市促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重点是进一步优化地区总部认定标准,促进地区总部发挥功能,加大地区总部功能配套保障力度。
会议原则同意《促进意见》并指出,进一步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聚,有利于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在优化认定标准、做好做强服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地区总部质量的提升、功能的发挥,对功能明显的企业要给予更多政策倾斜。要在提高投资便利度、资金使用自由度和便利度、贸易和物流便利度、研发便利化等方面探索突破,进一步提升上海总部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孔韬
来源:上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