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浦区发生一起醉酒乘客殴打公交司机的案件。庆幸的是,司机当时稳稳将车停靠在路边,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27日晚上10时38分许,公交726路驾驶员陈师傅正驾驶公交车从安波路营口路往三泉路保德路方向行驶。当晚,公交车在开鲁路站台停靠后,上来一名黑衣男子。
该男子一身酒气,上车不久后就对着陈师傅进行谩骂。此时,车辆已经正在道路上行驶。为保证行车安全,陈师傅并未对其理睬。见驾驶员没什么反应,男子便开始用手指指点点并戳到了陈师傅面部。陈师傅本能地用手挡了一下,没想到这一挡让黑衣男子一下子激动起来,对着驾驶员的脸部就是几拳。考虑到乘客的安全,陈师傅赶紧将车辆靠路边停下。此时,黑衣男子情绪愈加激动,竟直接上前殴打陈师傅。其他乘客见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接报后,杨浦公安分局殷行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场进行处置。到场后,民警上车将殴打司机的男子谢某控制后依法带离。而当谢某酒醒后,其竟称并未殴打过公交车司机:“我知道影响公交车正常行驶会导致的严重后果,我连一根手指也没碰过他。”面对谢某的狡辩,警方迅速调阅公交车内监控视频,并通过询问公交车司机以及现场目击乘客,掌握了谢某犯罪的确凿证据。
在铁一般的事实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如实供述了酒后殴打公交车司机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实施影响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将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理。杨浦警方提示市民群众饮酒要适量,酒后滋事依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作者:何易 陈宇阳
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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