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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你购买的“奶茶”“咖啡”有可能是毒品!
在第32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长宁区检察院对近三年来办理的401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这类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新型合成类毒品增多,部分软性毒品外观迷惑性更强。以冰毒、K粉、摇头丸为主的第二代合成类毒品犯罪案件增长迅速,与此同时,毒品花样不断翻新,部分包装成“咖啡、奶茶”等,外观包装上迷惑性更强,价格相对传统毒品更便宜,更受青少年吸毒者追捧,犯罪趋向低龄化。
二是毒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毒品犯罪案件大量集中于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三个罪名,占到毒品犯罪案件的96%。
三是“零包”贩售加剧,交易方式不断翻新,趋向复杂。犯罪分子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收取毒资,利用智能快递柜交易毒品,这种非接触式的毒品交易隐蔽性更强,查缉、侦办难度更大。
吸毒引发的行为失控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灾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相关数据表明,10.2%的毒品滥用者出现过攻击他人的暴力行为,30.4%出现过性冲动,5.4%发生过性暴力行为。该院在审查一起男子吸毒致幻后放火案件中发现,该男子因长期吸食毒品出现幻觉,竟假想出所谓的“妻子”,携带汽油潜入“妻子”的“出轨对象”家中,在房屋周围和假想对象身上淋上汽油并点燃,造成被害人重伤。又如另一起案件中,一男子吸食毒品后出现被人追杀的幻觉,竟手持长约20cm的尖刀,从延安西路凯旋路高架上匝道处逆向奔跑,并沿途向过往群众挥砍。幸得公安民警及时开枪制服,避免发生更严重的后果。
毒品是当今世界的“三大公害”之一,禁毒工作面临的形式依旧严峻。长宁区检察院将继续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保持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着力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作者:周渊 简宁
编辑:汪荔诚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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