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上午,冒用著名证券资讯名义,虚构专家指导股票操作、推荐股票,以骗取钱财的汪某等17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余16人分别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到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到1万元不等。
虹口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至2017年间,汪某在经营某咨询公司期间,以代理著名证券资讯官网金融投资视频课程为由,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证券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向大量不特定股民拨打电话,冒用著名证券资讯名义,夸大公司实力,虚构专家指导股票操作、推荐股票、短期获得高收益等事实,骗取对方信任,诱使被害人以会员费、服务费等名义向汪某等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汇款。
经查,汪某于2015年3月伙同高某在公司组建团队,虚构著名证券资讯高层等身份,夸大学历和操盘经验,在营销业务员的配合下,宣称有更高级别专家团队指导股票操作,推荐“内幕”股 、“强势”股,承诺更高收益等事实,诱使被害人升级服务,从而再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在被害人发现被骗要求退款时,故意拖延、拒绝退款或者不予联系。
经审计,被告人汪某在经营该咨询公司期间通过上述方式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911万余元;被告人高某系从犯,在担任团队主管期间,参与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321万余元;其余从犯参与诈骗金额在6万5千余元至4911万余元不等。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涉及被害人众多,公司采用电话推销、微信联系等方式进行诈骗,不受地域限制,导致被害人分散于全国各地,影响极为恶劣。本案被害人损失惨重,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的服务费,还有听信被告人随意推荐的股票后导致的可能更大金额的损失。该案的判决对净化证券咨询行业、规范证券咨询业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王翔 陈岚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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