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交友软件结识“富二代”,“网恋”确立关系后,“富二代”竟以裸照威胁敲诈。日前,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今年1月,小敏在某交友APP上结识了刘某。刘某自称是富二代,在金融公司担任高管,他帅气的头像和社交动态上的精致生活都让小敏心生好感。得知小敏的工作地点后,刘某便经常叫外卖送到小敏公司,在他的“甜蜜攻势”下,两人仅用三天就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
聊天过程中,刘某称自己有性方面的需求,想要看小敏的“私密照片”,小敏便通过微信给刘某发送了一些暴露的照片和视频。几天后,刘某联系小敏,说自己急着买鞋但是支付宝提现没有到账,想借2700元,并承诺第二天晚上见面的时候还。小敏也没有多想,直接把钱转了过去,可还没等到第二天的“浪漫约会”刘某就把她拉黑了。小敏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她本打算自认倒霉。谁知一个多月后,刘某竟再次出现。他用另一个微信号联系小敏,向她索要人民币3500元,还要挟小敏如果不给钱的话,就把之前的裸照和小视频都发到小敏公司去。小敏迫于威胁,只得再次转账。
事后,小敏思考再三,决定不再沉默,向公安机关报案。三天后,警方在网吧将刘某抓获。经查,刘某并非富二代和高管,他在社交平台上使用的个人照片和生活照都是从网上下载的。小敏给他的钱都被他用在了游戏充值上。到案后,刘某认罪、悔罪,他的家人也给小敏赔偿和精神安慰补偿金,得到了小敏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以发布他人隐私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作者:周渊 王奕颖
编辑:王嘉旖
责任编辑:徐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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