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后小伙林某某在名牌大学读研期间,因实习认识了大自己20岁的公司部门总监杨某。15年3月,杨某因怀孕和丈夫闹矛盾而经常心情抑郁,知晓林某某是主攻心理学专业的,便有意与之接触请教如何排解心理问题。一方面,林某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开导杨某,另一方面,又经常给杨某送些礼物带些特产,对杨某生活十分关心。一来二去,两人便相恋了。虽然这是一段秘密的“地下恋情”,但两人都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即使林某某实习完毕回校继续学业,两人也保持着这样密切的恋爱关系。然而久而久之,早有家室的杨某开始对这段感情感到乏味和厌烦,在两人屡次的争吵中,杨某决定回归家庭,并向林某某提出分手。
林某某却不同意“被分手”。林某某立刻将自己与杨某交往时发的往来邮件转发给了杨某的丈夫,并威胁要将其事情曝光。随后,林某某屡次前往公司找杨某要求复合。
多次要求复合无果,林某某心生怨恨,开口向杨某索要分手费50万元,否则将继续骚扰她的生活。17年初,杨某迟迟没有回应,林某某决定“逼”杨某一把。他在朋友圈内发了两人的亲密照,并通过网络通知了一些共同好友。基于恐惧、害怕的心理,杨某第一时间打电话要求林某某删除,并向其转账数万余元。然而杨某不知,自己给钱的行为更加助长了林某某的气焰,林某某开始愈来愈嚣张地索要钱款。不堪其扰的杨某害怕该事进一步曝光影响其正常生活,遂报警。
原来,除杨某外,林某某还有一个交往了6年多的女友。林某某辩称,自己之所以恐吓杨某并索要钱款,是希望她因为付不起“分手费”选择回到自己身边。”杨某却表示,林某某为了索要钱款,甚至找到了自己的丈夫,并扬言让身边所有人知道两人的关系,让自己长期处于恐惧的心理状态。日前,杨浦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对林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示,近年来,发生在恋爱领域中的犯罪比例较高,通常是在一方提出分手的情况下,另一方为挽回感情或者泄愤,采用非法的方段予以解决。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提高恋爱挫折的承受能力,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通过适当情绪调节来减轻痛苦。不要意气用事,暴力相向,使自己从感情的被害者逐渐走向罪行的实施者。同时,面对敲诈勒索等不法侵害时不要做沉默的受害者,要及时报警,勇敢通过法律武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者:王翔 朱珠
编辑:周渊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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