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本市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一辆驾驶特斯拉的司机竟然在延安高架路上随意抛物。
接到举报后,高架交警开展相关调查。经查:2019年6月7日10时39分,违法驾驶人孙某驾驶牌号为沪AD37918小型轿车在延安高架北侧沪青平下匝道约200米处,实施“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
高架交警及时联系到违法驾驶人孙某,并对其进行了相关处理。据孙某解释,当时自己的小孩在车上尿裤子,家人用纸巾给小孩擦拭,为了贪图方便,避免将垃圾滞留在车内,自己将废纸巾揉在一起,顺手抛向窗外。孙某对其“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并表示发生此类行为不仅非常危险,也影响了城市交通环境,自己感到非常后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架交警对其实施的“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和司机,拒绝向道路上抛洒各类垃圾,并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作者:张晓鸣
编辑:汪荔诚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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