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还在老地方,可眼睛一眨,旧房变成新楼——静安区彭三小区“拆落地”的案例书写了上海旧改的新探索,旧区改造不唯拆迁一条路。据统计,上海“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约5000万平方米的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而老房子的情况千差万别,它们的“个性化”未来牵动着多方关注。在今天下午举办的市领导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专题座谈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就此话题建言献策。
老房新生,让日子有了新盼头。据市住建委介绍,近十年来,上海共改造卫生设施短缺的二级旧里以下房屋77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31万户。其中,长宁、徐汇、普陀等区已基本完成成片旧改地块改造,杨浦、黄浦、虹口、静安(含原闸北)等区完成了一半或以上的改造任务。当前,上海重点把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安全存在隐患、群众要求迫切的各类旧住房纳入“留改拆”工作范围,积极探索抽户抽幢、征而不拆、留房留人等多种方式推进旧区改造,达到既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又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的目标。
来自基层的大人代表白爱军是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最为直接聆听到老百姓的呼声。她提到,旧区改造既有政策性的稳步推进,也要有时间表的紧迫约束,让老百姓有等的耐心。“要兼顾时效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同时挖掘土地资源的高效潜力,融入更多开发主体。”
市住建委表示,截至4月底,中心城区完成二级旧里为主房屋改造14.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6300户,完成年度计划的36.5%。此外,静安、黄浦、虹口、普陀等区积极开展了试点地块风貌保护改造工作。
对于老房差异化的实际情况,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推动多模式实施旧区改造。对需要保留原有风貌和居住使用功能的,可按“留房留人”方式修缮改造;对需要风貌保护且对居民重新安置的,可按“征而不拆”方式实施,征收房屋后保留原有建筑,按规划实施改造和利用;对规划明确无保护保留要求的,应拆尽拆,在征收房屋后拆除原来建筑,按规划实施建设。
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方面,市区两级政府将通过统筹土地出让收入、公有住房出售净归集资金极其增值受益、直管公房征收(拆迁)补偿款和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分别设立市区历史风貌保护及城市更新专项资金。同时继续实施市区联手推进重点旧改地块改造,对于旧区改造重点区的重点地块,继续市区联手土地储备方式推进旧改。
对于历史风貌保护地区,相关部门将充分考虑资金平衡,加快推进探索开发权转移、规划用地性质与功能调整,以及带方案招拍挂、定向挂牌等多项支持政策操作细则出台,指导各区进一步推进落实风貌保护工作。
作者:史博臻
编辑:孔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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